内容提要:数字技术发展为历史学带来了新的契机,反思数字技术的意义和限度成为历史学不可回避的任务。历史数字化是对作为过去事实的表征物的数字化,其基础是数字技术的成熟、数字技术是方法工具、历史被当做知识与事实。从方法角度看,数字技术对于历史而言是纯粹外在的因素,但是,从体验角度出发,数字技术与历史的内在一致性就会显现出来。如此,历史数字化将超越方法论边界触及本体论问题,数字体验与历史体验共同构成历史事实,它将促成历史研究中记忆策略超越认知策略。
关 键 词:历史 历史数字化 认知 记忆
作者简介:杨庆峰(1974- ),哲学博士,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图像技术进步的体验构成问题研究”(项目号:14BZX027)的阶段性成果。
“历史数字化”“数字化历史”等观念的提出意味着历史学家正在以极大的热情拥抱着数字技术的到来,而根本的问题是反思这种热情的合理性。可以说,数字技术的极大发展为历史研究领域带来了更为便捷的工具,而历史领域恰好需要新的方法突破以往的方法局限。但是这并不是历史数字化的实质。历史数字化意味着四个方面的规定:从本体论角度看,历史本身以数字的方式显现自身;从方法论角度看,数字技术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从对象角度看,意味着历史事实的数字化;从体验角度看,意味着历史主体体验的建构。其后果是历史数字化将促成历史从知识策略到记忆策略转换的转变。
历史以数字方式显现自身
从词源学角度看,“历史”的拉丁词为historia,其含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调查、研究的活动;(2)过去事件的文本解释;(3)过去事件的被记录的知识;(4)叙事方式。①这意味着历史的理解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过去的事件、指向过去事件的行为以及关于过去事件的知识。这三个方面都是基于“过去的事件”的。所谓“过去”,相对于当下的人而言,而“事件本身”则是与活生生体验相关之物,比如人的体验、话语、表达方式、风格特征等。但是,当下总是会成为过去。所以,当前事件源源不断地积淀成历史事实。
在上述的解释中,“过去”意味着时间基本视域的出现,它与当下和未来共同构成时间的三重维度。事物在时间三个维度中显现自身,事物可以是世界、历史、自然等。海德格尔谈到世界的显现方式时曾经指出,世界以图像的方式显现自身。这一观念提出的依据就在于图像技术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左右,电影、电视等图像技术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仅以电影为例,1895年电影技术出现并迅速发展起来,截止到1930年左右这项技术已比较成熟。电视则出现较晚。这两项图像技术带给人们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植物的萌芽和生长,原先完全在季节的轮换中遮蔽着,现在人们却可以通过电影在一分钟内把它完全展现出来。电影显示出各种最古老文化的那些遥远遗址,仿佛它们眼下就在今天的街道交通中……电视机达到了对一切可能的遥远距离的消除过程的极顶。”②海德格尔所揭示出来的无疑是事物的独特的显现方式——图像化。
但是,图像化并不是事物显现自身的终结。数字技术的出现意味着事物以数字方式显现自身。所以,当我们指向数字的显现方式时,就发现了图像化之后的这一方式。数字化对于图像化而言,并非断裂的,而是有着延续性的。数字技术中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的发展无疑验证了这种延续性。这些技术提供的恰恰是数字图像。数字图像相比传统图像而言,在逼真性上更进一步,它通过更大的像素让画质变得精细而近乎完美。此外,这种逼真性体现到想象物、虚构物的时候,反过来构建起新的体验形式。更重要的是,数字图像所具有的无限复制是传统图像无可比拟的。
当我们理解了世界显现自身的两种方式——图像化和数字化时,把后者推演到历史领域,就得到了与历史有关的本体论设定:历史以数字的方式显现自身。
数字化方法的运用
“数字化”意味着数字技术发展带来了研究方法的突破,即采用数字技术方法研究历史问题。数字技术是不同于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的一种技术形式。③它不仅能够处理信息,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塑造体验。所以在塑造体验的意义上,又可以把数字技术称之为体验技术。数字化是一种过程描述,因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及推动,这种过程成为可能。在众多领域中,媒介技术与数字技术总是一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在历史领域也是如此。不同程度上这对概念的使用会存在着混淆。媒介技术偏重内容的载体形式,如文字符号、图像的载体,纸张、电子屏幕等等,其历史语境要远为宽广;而数字技术的历史语境形成于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出现后,相对较为短暂,偏重信息内容的存在和表达,如文字符号是人工书写的还是计算机生成的、信号是模拟的还是数字的。在历史领域内,数字技术已然确立了自身的方法论地位。历史研究者利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存储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智能检索技术等技术优势将内容加以转化成计算机可以处理的信息。比如将众多文献转化为pdf、epub格式的电子版等等做法。这一方法的实现与多种硬件技术成熟发展无法分开。
为了更好地理解数字技术,可以从输入—转换—输出的结构来分析这一技术。从输入角度看,输入技术属于外围技术,比如键盘、鼠标等。输入技术史的进化显示了输入效率的极大提升。从卡片、纸带、键盘到扫描,任何一个阶段都是一种效率提升。卡片、纸带阶段需要把输入信息写到信息媒介上,这需要很大的工作量;键盘的出现成为当下主导的方法,这一方法符合人类的文字书写习惯,尤其是拼音文字。但其问题是效率低下,难以应对大批量的信息录入。扫描技术的成熟意味着输入技术的一大突破。传统的扫描所得到的文字或图像都是JPG等图片格式,无法修改、更改,而且所占存储容量极大。但是当前新的扫描技术扫描出来的是特定的格式,可以用来修改、更改,所占容量极小。所以,当输入技术效率获得提升,再加上信息处理技术效率跟上去,那么输入—转换的过程就可以很好地完成了。从转换角度看,主要体现在计算机技术计算能力的发展。计算机主要是进行数据计算与处理的,后期的整个文字、图像、事物相关数据的处理转化都依赖于计算机本身的成熟。今天的计算机处理技术显然已经满足了这一要求,它可以高速地处理相关数据。所以,计算效率的提升成为数字技术成熟的基础核心。从输出角度看,目前的输出设备主要是显示器、投影屏幕,而基于虚拟技术和沉浸技术的显示技术正在完善过程中。这一技术所表现出的本质特征远不同于信息存储技术、信息转化技术、扫描技术等,它并不仅仅和信息内容相关,而是与体验相关的技术。此外,数字技术的发展还表现在存储技术上,如网络技术、云技术等,这些都属于信息存储技术。现在存储信息的技术也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存储技术已经取得突破,人类社会不仅能够获得大量数据、处理大量数据,还能够存储上述无限级增长的数据。但是,这一技术的问题在于物理存储不可能无限地扩大,毕竟物理空间是有限的,即便是存储在“云端”“网络”,也是依托于某个大型服务器。所以原始数据的存储将来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当获得这些数据并且其存储问题也解决之后,就是数据的利用技术,比如智能搜索与数据挖掘技术了。目前这两类技术已经完善起来。人们很好地得到了某些可视化图像就是数据挖掘技术应用的体现。
这些技术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科学。历史科学大会召开中“历史数字化”与“数字化历史”概念的提出就是这种影响的表现。那么,如何看待数字技术及其发展的意义呢?它对于历史研究来说,仅仅是研究工具的更新吗?如果数字技术只理解为媒介技术,那么这的确如此,但是数字技术的体验特性使得其对于历史研究而言会超出工具层面的理解。
历史事实的数字化
如果借助保罗·利科的书写的历史与非书写的历史进行区分,历史事实会变得更为清楚。历史事实可以区分为“书写的事实”与“非书写的事实”。书写的事实如档案馆里的档案文件、证言等等。“书写构成了档案馆中存储的主要物质材料。”④非书写的事实如“罐子、工具、硬币、绘画或者雕塑、葬礼物品、建筑遗址等等”⑤。但是,利科并没有将历史流传下来的活动纳入,比如祭祀、赛龙舟等。这些因素纳入到书写和非书写中都存在问题,因为书写的事实与非书写的事实是文字或者器物,但是“活动”是一种独特的、体验的、情境的、地方的形式,它将书写的、非书写的两类事实作为因素整合起来,此外,还具有一种增强历史意义的作用。因此,历史事实的表达形式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文字符号、图像为主的文献材料(书写证言),用具器物为主要形式的历史器物及其场所(非书写证言),人类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各种仪式活动。
在历史研究领域,文本有着非常重要的优先性。这因为过去的事实已经无法为当代人亲历,所以间接的文字记载就成为非常重要的研究媒介。这种记载或者是以文字的形式或者以图像的形式存在。20世纪之前是文字形式为主。美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Carl Becker)在谈到历史事实的时候指出:“但是由于这些事件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史学家也就不可能直接与事件本身打交道。他所接触的仅仅是这一事件的有关记载。简单说来,他接触的不是事件,而是证明曾经发生过这一事实的有关记载。当我们真正严肃地考虑这些铁的事实的时候。我们所接触的仅是一份证实发生过某个事件的材料。”⑥“材料”就是文本记载的文献。如果从媒介角度看,就有了媒介自身的变化,比如从羊皮、绢布、石头、纸张等传统媒介到网络、网页等数字媒介的变化。所以,当前的历史学家开始注意到数字技术成为新的文献来源,比如数字社交媒体(Eivind Rossaak)、网页(Ian Milligan)、网络(Yvan Combeau),都是从文字符号的角度而言。但这种理解更多的是从文字符号角度而得到的结果。事实上,在历史领域,还有图像也是非常重要的事实来源。20世纪之后随着摄影技术、数字成像技术的出现,产生了大量的历史图像。由于技术发展的局限,图像的意义被等同于文字符号,因为图像多以文字的附属物出现,甚至被看成是另一种符号形式。但是,随着照相技术、数字成像技术的发展,新型图像形式具有完全不同于符号的特征,它们的出现和发展将改变历史领域内符号优于图像的状况,从而带动图像成为历史事实的来源之一。而当历史研究中为文字符号所遮蔽的图像显示出其后劲时,沉浸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会成为新的历史经验的来源形式。
除了文字符号与图像之外,器物也是与过去事实密切相关的因素。如果说符号是过去的表征,那么器物具有独特的特性:作为过去事实的内在因素被保留下来,甚至可以说,过去通过器物得以进入到当下。器物自身的独特性使得其能够在合适的条件下保存很长时间。但这一点被文字优先性所遮蔽。幸运的是,我们从一些历史学家那里看到了器物受到了应有的重视。德国历史学家吕森(Joern Ruesen)认为:“产生历史知识的专业性学术实践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是把过去的回忆当做历史,在符号秩序中再现过去、引导文化生命力的定位等这些文化实践;这些文化的实践不仅在人文学科中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甚至在公共生活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回忆录、纪念碑、周年纪念以及其他与集体记忆有关的习俗和庆典在公共生活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⑦吕森的理解中,“纪念碑”这一古代器物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尽管可以将纪念碑看做是对某些事迹、某些人物活动的记录,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它毕竟是器物,它有着不同于文字符号的地方。通过纪念碑这样的形式感受某种历史记忆所产生的后果要甚于文字记载这样的形式。通过它更容易产生一种崇敬感,而这样的感觉更多的是来自于某种材料所制成的器物。与“器物”有关的还包括与物有关的环境、空间和场所。
此外,活动作为一种形式,更多的是与人的活动有关,这是情境化的、活生生的活动。不同于文字符号,活动的延续无法保留其原样,只能通过不同时代的人通过自身的诠释和理解将活动延续下来,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传承。比如赛龙舟、祭奠先祖等活动,这些都需要切身的参与才能够获得体验,而这是完全不同于文字符号所产生的体验。
当我们从这三个层面把握历史事实之后,历史事实的数字化就变得清楚了。所以,“书写的事实”的数字化主要是将改变书写符号的存储介质、获取方式和流通方式。存储介质可能从纸张转化为电子屏;获取途径从档案馆转为网络、网页、社交媒体等方式;流通方式可能在网上变得更加自由和容易共享。在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数字化意味着将历史事实转为数字信息存储起来。从根本上看,这的确是在构建历史数字数据库(Tom Dublin)。历史学家更多的是将各种文字符号、历史图像、历史器物和庆典活动转换为数字形式存储起来。比如将原始的文献典籍转化为pdf等格式,这将有助于历史文献的网络传播、共享与管理,而且也有助于研究者的研究。从pdf格式中,我可以借助搜索工具搜索某一个关键词,从而进行某种相关性研究。可以将历史图像转化为数字图像,以便更好地进行图像研究。针对“非书写的事实”如器物与活动,可以通过摄影和摄像的方式加以拍照记录,从而真实地再现某些物品和场景。这种做法的实质是再现的复制。数字文本是对文献文本、历史图像的复制,只是存储媒介发生了变化,保持时间可以较为长久一些,但是对于文字、图像、器物、活动本身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此外,对历史器物的处理也可以如此,比如通过进行全方位数字拍照,从而将物以数字图像的方式保存下来。还有各种活动形式,通过视频加以拍摄,从而保留了原有的资料,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将其再现出来。
但是,这种意义上的数字化只是针对事实而言,完全忽略了“书写的事实”与“非书写事实”的内在统一部分:主体。柏拉图强调书写文字丧失了灵魂,而只是图像。“你认为活的文字词语拥有灵魂,而书写文字只是图像而已。”⑧后来德里达从主体角度阐述了书写文字的局限性。“当主体不在场时,语言的生动性、抑扬顿挫和语调便消失在概念中。”⑨“语言的生动性、抑扬顿挫和语调”就完全被遮蔽了。此外,还有器物,而这些器物更直接地含有历史时期人物活动的影子;也会遮蔽某些传承下来的活动,而这些活动能够让我们感受到历史主体活动时的体验状态。对这些因素进行数字化则会遇到新的问题。
历史主体的数字化生存
如果从历史主体的角度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数字化历史”这一观念所包含的更多的因素就会显示出来:历史主体的数字化生存状态。进一步看,会发现历史主体所发生的变化。
首先是,“数字化”呈现了“我们”独特的生存处境。当下的“我们”生活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对于我们而言,是工具、方法,更为重要的是构成了我们生活的视域。在数字视域中,我们自身显现为数字化的存在者,“我们”可以被称为“数字公民”(Engin Isin,Evelyn Ruppert,2015)、“数字土著人”(John Palfrey,Urs Gasser,2008; Michael Thomas,2011; Wolfgang Appel,Birgit Michel-Dittgen,2013; Alexei Dingli,Dylan Seychell,2015)。数字化的存在者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与数字化、虚拟化有关。“我们”借助各种数字媒介传播、复制、生产信息,借助网络、网页、facebook、微博、微信等形式表达自身。我们的话语、体验正在源源不断地被上传到网络中,“数字记忆”成为一种独特的体验形式正在形成。在这样的状态中,“我们”与“他们”不同。他们处在前数字时期、后数字时期,而“我们”处在数字时期之中。而具有如此特征的“我们”相对于后数字时期的主体而言,终究会变成过去的事实。所以,“数字化”有着这样的一个维度,在场的历史主体以数字化的形式显现自身,包括自身的体验、话语等形式。
其次,历史研究者正在从历史学家变为大众。传统时期,作为历史事实来源的档案的特点是位于档案馆中,等待着某些人去阅读。档案馆也确保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在历史研究领域,在现在看来已经过时的时期,档案馆中的作品可以确保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免受历史学家主观性的影响。”⑩但是,数字时期这一特点发生了变化。“数字记忆”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档案图景。对数字记忆的解释也是不同的,如第三记忆(斯蒂格勒)、新记忆(Andrew Hoskins,2001,2004,2014)和过去制造当前(David Lowenthal,2012)。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数字记忆意味着新的档案形式,也就是历史资料的来源发生了变化。“20世纪90年代后期,因特网从媒介或者信息回复工具转变为强大的档案技术。(Lasica,1998)”(11)不仅历史学家可以利用数字方式发布研究成果、参加讨论、共享知识,大众也可以做到。大众可以在网络上发布各种史学材料,可以参加在线的网络会谈,用这种方式,共享知识,跟更多的历史学家来进行合作。在这种形式中,数字技术更多体现为工具平台,而对于历史的理解本身没有多大影响。
再者,历史学家转变为数字化的历史学家。传统时期,历史学家更多的是在档案馆阅读文献,在档案面前,他们更多的是读者。“档案是被写成的,它被读,被商议。在档案馆,职业历史学家是一个读者。”(12)但是数字时期的档案却发生了极大变化,它不仅可以被读、被商议,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被复制、编辑和流通。于是,历史学家不再是一个读者,而且会成为书写者、编辑者。这种情况下,数字技术对于历史的重构影响甚大,尤其是大众的加入,增加了历史被复制、编辑和流通的多元性。数字化的历史学家意味着利用数据挖掘等工具进行史料分析。这种应用可以通过众多历史文献进行相关性分析,能够对很多新的问题产生新的观点和看法。
最后,数字化时期历史主体的体验维度被激发出来。从关于数字技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数字技术不仅仅是转化技术、搜索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更为重要的是与体验有关的数字技术,如虚拟现实技术与增强现实技术。这些技术具有形成某些新的历史体验的可能性。通过数字技术形成新的历史体验,即通过数字技术的新形式——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从而给予我们与历史体验相关的新体验形式。从文物保护看,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随着虚拟现实技术开始用于历史文物的保护、历史遗址的保护中,我们发现有趣的现象:当历史文物自身由于年代而损坏,如果进行“实物修复”,不免会有很大的争议:原物被改造到何种程度不再是原物?但是,如果能够通过虚拟技术进行“虚拟修复”,就会呈现出不同的效果:虚拟的部分与原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一种混合的、增强的修复物给予我们全新的历史体验。当我通过增强现实技术看到了经过虚拟修复的历史文物时,不仅看到了文物的原貌,更能有新的历史体验。
根据上述分析,历史文献、历史器物和庆典活动是共同构成了历史事实的必然因素。但是,历史数字化并不仅仅意味着将历史事实(内容)转化为数字形式,这只是第一步。而且需要面对很多问题。比如历史文献的数字化、历史图像的数字化本身就是个浩瀚的工程。目前将历史文献从纸质媒介转化为数字媒介的工程已经大面积展开,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对于历史器物、仪式活动的数字化的尝试才刚刚开始。仅仅依靠传统的复制技术,如摄影、摄像技术存在着工程量大等等问题。但是,器物和活动的再现仅仅依靠复制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等技术形式才能够完善这个过程。
主体记忆的数字建构
利科在《记忆、历史与遗忘》一书中指出记忆的外化结果就是历史。“我们可以说记忆被档案化、被文件化。”(13)被档案化的过程也就是从口头形式转移到文字形式的过程。“这些口头证言只有它们被记录下来才构成文件。然后它们离开口语领域而进入到书写领域,在通常对话中以这种方式让它们自己远离证言角色。”(14)这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历史分析的一个途径:记忆是历史源头。(15)这与吕森的观点有些重合。他指出历史研究含有三个维度:美学的、政治的与认知的。“历史研究的功能与意义要服从于集体记忆的政治策略。它使历史学家置身于权利角逐中,使历史学成为所有政府形式合法化或非法化的必要手段。在概念与方法的关系中,它主要服从于产生历史知识的认知策略。在形式与功能的关系上,它服从于历史文本的诗学与修辞学的美学策略。”(16)只是吕森没有将历史与记忆的关系梳理清楚,而且,将记忆放入到政治维度中,这未免降低了记忆的本体地位。
所以,由利科给予的从历史抵达记忆的路径值得关注。如何理解这一点呢?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理解:其一是词源学角度。记忆(memoria)的主要含义包括:记住的能力;回想、记忆的行为;事实、停留在心灵、记忆中的某物;关于某人或者某物的记忆;以文字或者其他形式被保留的传统、记录等。(17)可以看出,记忆总是强调主体性因素,主体记住或者回想某物、某事的能力。记忆的客体化就成为事实,以符号的方式当下化。其二是现象学角度。记忆现象总是体现为记忆行为与记忆对象两种因素。记忆体验构成记忆对象。当我们从记忆的双重规定——主体性与现象——对比历史,则会发现历史的独特性:历史更多地强调客观性因素,体现与过去某个事件的某种关系。记忆与历史的交叉点体现为“过去”以及对“过去”的表征。历史偏重的是知识层面;记忆偏重的是体验层面。
所以,当我们对历史的追问抵达记忆这一原点的时候,就抵达了历史主体及其体验。记忆策略超越知识策略也必须从体验构造的角度才能够有效地理解。如果说,历史研究是通过历史事实来获得某些知识,而这些知识的目的是指向历史认同,续接某种历史记忆,那么,仅仅将历史事实加以数字化只是这一过程的基础步骤。而认同的建构、记忆的重塑需要参与交互技术的引入,现有的扫描技术、复制技术已经无法胜任这一任务,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技术能够为这一任务开辟出新的可能性。这些数字体验技术本身就强调交互与参与。当历史学家、工程师通过庞大的历史数据库借助上述技术实现出某种历史场域,这些场域呼唤人们参与进入,从而这种体验的塑造就成为了可能。
如果说历史研究是让我们获得某些理论,从而能够更好地解释某些历史事实,避免历史事实的重演,这仅仅是知识论意义上的历史观念。我们更愿意从体验论的角度来切入历史研究中。这样做首先得益于狄尔泰。在他看来,理解、再现和投射是人们接近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但是三种途径的功能有着完全的不同。就理解而言,打开了日常生活所缺乏的可能性的视域。比如他谈到宗教体验就是如此。“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具有宗教经历的可能性就受到限制。可是,当我研究了路德的信件和著作、他同时代人的意见、宗教会议的法令以及他自己制定的正式法令时,我就经历了一个具有惊天动地力量的、真是生死攸关的宗教过程,所以它是今天任何人都完全经历不到的过程。但是,我却能够再现这一过程。”(18)而再现的功能是让我们接近精神世界。“小说家或史学家,依照历史进程所做的描述,在我们心里唤起一个再现过程。”投射即投射到某一作品或物上。这些都属于理解,且都源出于体验本身。
数字化的限度
不可数字化意味着数字化的限度。它应该是基于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来自数字技术自身的局限,另一方面来自事情本身如历史、社会等等。数字技术的局限容易理解,比如在整个数字技术体系中,在未来会存在问题的方面至少表现为:(1)数字存储容量会出现问题。届时数据本身会超越存储容器,甚至让容器爆裂,所以未来的数字技术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尤其是在物理存储容量有限的情况下。(2)对象呈现技术。目前的对象呈现技术处于简单的可视化层次,比如借助计算机软件生成可视化图表、图形和图示,虚拟成像将成为未来的一个方向,如何让对象全息成像、虚拟成像就成为技术上的局限。(3)交互技术。成像技术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直观,还有真实,在某种意义上,成像技术也可以成为知识的来源。在追求真实的路上,交互成为必不可少的根据和要求。那种切身的真实感就基于交互而完成的。技术方面的局限是当前的,是可以借助技术手段解决的。
当我们将数字技术当中的形而上学问题——可数字化与不可数字化——澄清出来的时候,我们面对这样的问题:数字化与不可数字化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两种常见的理解是:(1)按照分析哲学的方法在可数字化与不可数字化之间划出明显的界限,其关系非此即彼。如果按照分析的方法,这样的理解是有意义的,可数字化与不可数字化是相对的,当排除了不可数字化之物,剩余的就是可数字化之物。但是,这种理解对于我们把握诸如历史学科中的事实与意义的问题并没有太大价值。20世纪60年代左右,历史哲学所面对的核心问题是历史知识的客观性、有效性。这一问题所指的就是历史事实与历史意义的划分。事实是可以数字化的,而意义是无法数字化的。所以面对的真正问题是:事实与意义之间划分的无效性。事实之所以是事实与意义无法分开。所以按照分析的方法,这样的划分是无从立足的。如果基于这样的划分,那么也最终会面临科学哲学中观察与理论两个自足大厦的倾塌,奎因让我们看到:观察渗透着理论,不存在无理论前见的观察行为。所以,对于可数字化的与不可数字化的无法从分析哲学的立场中获得任何帮助。(2)根据符号学方法将可数字化的和不可数字化的看做是类似于符号的两面性。在符号学的分析中,符号通常通过硬币或者纸张的比喻来理解,硬币通常有两面,纸张也有正反两面。如此,可数字化的和不可数字化的就是这样的关系,成为对象不可或缺的构成。这样的理解相比分析哲学方法更加隐蔽。但是这一理解并没有真正解决二者的关系问题。反观符号学,二者之间的关联陷入到了任意关联的泥坑中,或者是个体心理任意行为或者社会任意行为。如果按照符号学的逻辑,必然会让可数字化之物与不可数字化之物面对这样的关联,一种任意联结的结果。这显然是会扰乱对象本身的理解。
根本的限度是内在的。当我们澄清了可数字化的与不可数字化的关系时,这样的限度就开始变得明显起来。历史事件的可数字化如何理解?当我们面对一个与历史事件的相关文本和器物,我们可以通过数字化再现一个虚拟的历史事实,比如将文本虚拟化,如档案资料都可以数字化,放到网络上让更多人观看和学习;可以将器物数字化,不仅可以将器物本身虚拟化展示,甚至可以将器物的原理虚拟化展示。所以,历史物的数字化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不仅是对现存物,甚至可以针对缺席物;不仅可以针对完好的物,也可以针对残缺物。所以,在历史物中,可见的部分可以数字化,不可见的部分也可以数字化,因为它曾经存在过,曾经有过经验记载。
那么,如何理解历史不可数字化之物?当从历史现象学视角看,不可数字化之物开始显现出来。在历史体验中,历史对象得以构成。以事实出现的历史对象及其表征物可以数字化,但是构成性的历史体验无法被数字化。此外,当我们面对历史语境中的书写文字时,柏拉图的洞见开始发挥作用:文字对于记忆没有任何帮助,只是对于回想有用。“你的发现只会在学习者的灵魂中创造遗忘,因为他们不再使用他们的记忆力;他们将信任外在的书写字母,而不是记住它们。你所创造的东西不是记忆的帮助,而只是回想的帮助。”(19)所以,当我们数字化这些历史文字的时候,无法数字化背后的记忆体验。借助后来利科与吕森提供的洞见:记忆体验是无法数字化的。因为记忆主体如果是历史的人,那么历史的人早已无法存在,即便是通过物加以留存,那么这种消失是必然的,所以,已经消失的历史主体的无法数字化必然导致历史意义的无法数字化。按照显现说,被显现物是可以数字化的,但是显现物如何数字化将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所以,数字化的根据就在于不可数字化。记忆构成对象,记忆外化为事实。所以,记忆体验是历史的根基所在。“对于我们,历史乃是回忆,这种回忆不仅是我们谙熟的,而且我们也是从那里生活过来的。倘若我们不想把自己消失在虚无迷惘之乡,而要为人性争得一席地位,那么这种对历史的回忆便是构成我们自身的一种基本成分。”(20)
历史数字化的意义何在?历史数字化吻合历史从认知策略转向记忆策略这一趋势,并且促成这一趋势形成。吕森阐明了历史研究正在经历从认知策略过渡到记忆策略的变化,他指出,历史研究已经失去了其基本的认知原则,而记忆原则开始成为塑造人类认同、指导人类活动的原则。记忆话语的出现正在瓦解“历史学的认知结构”。法国历史学家利科更是为这一转向奠定了形而上的根基:“历史不是发端于档案,而是证言。”(21)历史事实的基础在于历史体验,而历史体验最核心的是记忆体验。由此,记忆表现为历史的根基所在,历史事实可以看做是“记忆的外化”。
数字技术的出现能否促成第三代历史哲学的范式的出现?答案是存在着一定的可能性。把第三种范式理解成“思辨范式的复兴”,这一表述不是很恰当,这似乎是黑格尔辩证逻辑在历史哲学领域中的表现,由于其形式空洞而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我们更愿意从“数字范式”的角度去理解这一变化。在传统的历史哲学中,思辨范式、分析范式的确立基础是思辨、分析,都属于方法层面。而数字技术本身就是一种新的、合理的方法。既然是一种合理化的方法,成为范式表达就有了一定的合理性基础了。所以,历史数字化所带来的是记忆的复活,而这恰恰吻合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变化:一种基于体验的变化。而在数字时代,记忆发生了什么?理清这个问题有助于理解这一变化。
注释:
①A.Souter,etc.edited,Oxford-Latin Dictiona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799.
②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孙周兴译,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72页。
③“信息技术”主要偏重信息内容的管理与处理。“大数据技术”实际上是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更进一步发展,而且偏重管理、经济、金融领域。“数字技术”除了上述含义之外,还有更深的形而上学含义:其一是与毕达哥拉斯的数字理念相关;其二是与身体体验密切相关。
④⑤(10)(12)(13)(14)(21)Paul Ricoeur,Memory,History and Forgetting,translated by Kathleen Blamey and David Pellauer,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4,p.168,p.170,p.169,p.166,p.178,p.178,p.147.
⑥⑦(16)(18)(20)汤因比等:《历史的话语——现代历史哲学译文集》,张文杰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7、71、76、11、51页。
⑧(19)Trwin Edman,selected and edited,The Works of Plato,The Modern Library,1956,p.324,p.323.
⑨德里达:《论文字学》,汪堂家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456页。
(11)Alessia Ghezzi,etc,eds.The Ethics of Memory in a Digital Age——Interrogating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Palgrave macmillan,2014,p.12.
(15)需要澄清的是,根据柏拉图的观点,文字的出现不利于记忆,它仅仅是一些图像,但有利于回想。所以,口语到文字的过程是记忆丧失的过程。利科描述的从口语到文字的转变是记忆的外化过程。但是,基于这两种观点都可以得出:历史研究的基点是与口语、文字相关的记忆体验。事实上,柏拉图所说的记忆是指意识的能力或回想的行为,所以当书写文字出现以后,这种能力自然会受到削弱;而利科所说的记忆是指内容的保存,书写文字的出现相比口语能够更好地保存内容、信息,保存的方式也从大脑、内在转移到外在。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与记忆的关系就变得非常有意思了。从能力或者行为看,历史与这种能力没有关系,因为斯人已逝;唯独与内容有关系,被记住的内容构成了过去,书写文字就成为过去内容的表征。“记忆是历史的起点”这一观点主要是从内容而言,也就是符合利科的观点。但是当前口述历史的崛起在某种程度上是弥补了这块缺陷或者说从体验角度论证了这一观点。
(17)A.Souter,etc.edited.Oxford-Latin Dictionary,Oxford Universicy Press,1968,pp.1096~1097.
(原文刊于《江海学刊》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