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朱子《资治通鉴纲目》历来被学界视为传统史学义理转向过程中的圭臬之作,影响深远。现有的研究往往注重对其体例与思想的阐发,而忽略了其典范地位的建构性质。换言之,印刷、阅读等文本的传播、接受过程,不是单纯的知识消费,也是一种再生产和建构的过程。南宋时,《纲目》刊布后,其定位尚处于游移状态。一方面,《纲目》被纳入“通鉴学”体系,以羽翼《通鉴》而存在。这种形象的塑造,并没有触动时人观念中《通鉴》因中兴编年而尊享仅次于《春秋》的地位。另一方面,《纲目》又被认为回归《春秋》劝惩之法,几与《春秋》争辉。此类认知建构,已隐然有《纲目》取代《通鉴》原有地位之势。这两种并存的认知,经历宋末元初正统论的讨论,被进一步选择,其中《纲目》归于“通鉴学”的认知逐渐被过滤。史学系谱内的秩序也得到一次较大的变动。《通鉴》被视为“鲁国旧史”,《纲目》则贵为拟《春秋》的“史中经”,此后仿从、阐释《纲目》,蔚然成风。
关 键 词:朱熹 《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纲目》 知识社会史
作者简介:顾少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两宋时期在传统史学发展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就两宋史学的整体布局而言,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史学的义理转向逐渐完成,并对后世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学界对这一史学现象的表述不一而足,如“义理史学”“义理化史学”“理学化史学”“史学理学化”等,这些称谓均凸显了史学义理化的特征。我们从这些名目不一的称谓中,已可窥见学界对此研究之丰硕。就笔者所寓目的材料而言,学界主要集中于定义、原因、特征、发展阶段、思想内涵、影响、意义等方面的讨论。①这些方面基本涵盖了宋代史学义理化现象的题中之义,为我们进一步探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启示。
如所周知,在一种学术范式发生转向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引领此取径的典范之作,古代传统史学的义理转向亦不例外。关于这一转向的过程,目前学界或将源头追溯至隋末王通,中唐萧颖士、柳冕等,又或宋初三先生,之后的发展阶段,则有范祖禹、胡寅、吕祖谦等扬其流,而作为集大成者的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下文简称《纲目》)则标志着这一转向的最终完成。②这种谱系固然是了解史学发生义理转向的一条重要线索,但我们可以发现,此线索是具有一定共同特质的史著或史家,依照时间顺序,人为地排列而成。英国学者威廉·卡莱尔(William St.Clair)在其研究19世纪英国书籍流通的著作中,形象地指出这类谱系是“作者们的游行”(parade of authors)和“文本们的议会”(parliament of texts)。在此类分析模式中,理所当然地默认了被选择的重要文本一旦产生便在谱系中前后相继,而忽略了文本发生效力的社会文化条件。③事实上,无论是阅读史或知识社会史的研究取向都已向此类谱系的建构提出了挑战。④二者都不再将作者的完稿简单地等同于文本意义的最终定型,而是关注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如在印刷、阅读等传播、接受过程中,文本或知识的再生产和建构。
因此,当我们省思传统史学发生义理转向这一重要现象时,应该追问,在目前学界建构的史学义理化脉络中,因后见之明的“选择”,而被遮蔽了哪些别样的历史现象,在这些被遗忘的现象背后,又蕴含了怎样的思想观念。本文以朱子《纲目》为例,回到具体历史情境中,探讨《纲目》在刊行之后,如何被再生产,如何被接纳入原有的史学谱系,又如何化身为圭臬和典范之作。以期为重新思考和认识史学义理化现象,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案例。
一、从国图所藏《纲目》“元至元二十四年詹光祖月崖书堂刻本”说起
宋宁宗嘉定三年(1210),朱熹之子朱在将其父生前未能刊印的《纲目》抄本转交给了朱氏门人李方子。长期游学于太学的李方子在嘉定七年(1214)的庭对中获得第三名,被授以泉州观察推官。李氏南下赴任之际,牵挂起乃师的《纲目》,遂“负以与俱”,将书稿带到了泉州。嘉定十年(1217)“私淑”朱子的真德秀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同在泉州为官的真、李二人志趣相投,以师友相待,“暇则辩论经训,至夜分不倦”,⑤“于学问文章源流,几亡所不讲”。⑥此期间真德秀阅览李氏所藏《纲目》稿本后,喟然叹曰:“为人君而通此书,足以明德威之柄,烛治乱之源;为人臣而通此书,足以守经事之正,达变事之权。”于是二人谋定刊印《纲目》,无奈“郡计仅仅无乏”,只得“隐覆渗漏之余财”,以备付梓之用。同时李方子复求朱在的新校本,又详加参定后付之梨枣。⑦一年之后,嘉定十二年(1219)书成,世称“温陵本”或“泉本”。
《纲目》刻成后,由同为朱门弟子的陈孔硕和李方子先后为之作后序。前者云:“《资治通鉴纲目》、《提要》各五十九卷……温陵守真侯得是书而校雠之,刊于郡斋。”⑧后者则曰:“著述之《凡例》,立言之异同,又附列于其后。”⑨二者为我们了解《纲目》温陵初刻本提供了重要线索。真、李所刊印的“温陵本”实际上分为大纲、细目具存的全本和仅有大纲的提要本两种,且全本的末尾附有关涉主旨的《凡例》等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书后除了《凡例》外,还附有哪些内容,李氏后序未能言明。
赵希弁《读书附志》编年类设有名为“《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序例》一卷”的条目,其文载:
真德秀刻于泉南,陈孔硕、李方子叙其后。希弁所藏夔本为板四千二百有奇,吉本二千八百,而无陈、李二公之序。希弁又尝参以泉本,校其去取之不同,并考温公、文公之书法,为《资治通鉴纲目考异》。⑩
赵氏藏有《纲目》的夔本和吉本,而泉本亦经其眼。关于三者在内容上的主要区别,赵氏指出,吉本没有陈、李的后序。值得注意的是,《序例》的有无情况,赵氏却并未特意言明。由此,从上述行文来看可以推测所谓的“《序例》一卷”应是三者所共有。换言之,泉本除五十九卷正文外,应还有一卷《序例》。比照上引李方子“著述之《凡例》,立言之异同,又附列于其后”之语,可以进一步推知,李氏此语是指,包含《凡例》和《序言》在内的一卷《序例》,被附于全书之后。概言之,真、李二人所刊印的《纲目》分为提要本和全本,前者只有大纲,后者不仅有大纲细目,而且在书后附有一卷《序例》及陈、李的两篇后序。这是《纲目》刊行的最初形态。
翻刻、重刊等是书籍在流传过程中能得以维继的重要环节。也正是在这一环节,书籍的版式、内容等会被重塑,书籍也会以不同样式呈现。这不仅是书贾的逐利行为,实际上更是知识再生产的一种方式,体现了书籍刊印者对原有文本的理解和认知。抑或说,通过版式的改变、内容的增损等方式,文本得以被重新“发明”。就《纲目》而言,国家图书馆所藏“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詹光祖月崖书堂刻本”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样本。
除国图外,“詹光祖月崖堂刻本”还分别收藏于上海图书馆和台湾故宫。国图和上图均将各自藏本判定为元至元二十四年刻本,而台湾故宫则认为是宋刻本。值得注意的是,上图所藏是残本,除卷首外,还缺十七卷,分别是:卷首、卷一至四、十三至十九、四十六至四十八、五十二至五十四。但上图残本卷五十九末尾的后半叶,第二行和第三行分别印有“建安宋慈惠父校正”和“武夷詹光祖至元丁亥重刊于月崖书堂”。不同的是,国图本卷五十九末尾仅在第三行镌有“建安宋慈惠父校正”,而在卷首末尾有牌记“武夷詹光祖重刊于月崖书堂”,但均无“至元丁亥”字样。至于台湾故宫本,其书后的牌记已被挖去。(11)因此,上图残本书后的“至元丁亥”成了唯一的直接时间线索。国图便是依据上图本,将其藏本断定为至元二十四年刻本。(12)但问题是,“建安宋慈惠父校正”的字样,上图本出现在卷五十九末尾后半叶的第二行,国图本则在第三行,更为重要的是后者为何没有“至元丁亥”等字。
国图本卷五十九末叶的下半叶有卷尾题名,为“《资治通鉴纲目卷第五十九》”,而在卷尾题名后,有三分之二是以别纸粘补而成。李致忠据此判定此书没有“武夷詹光祖至元丁亥重刊于月崖书堂”的牌记是原纸被书贾裁去所致。(13)然而,依据上图本可知,牌记在卷尾题名之前。换言之,若上图藏本与国图藏本是同一版本,显然后者卷五十九末叶题名之前应有牌记,而题名之后被裁去的部分并不影响牌记的存在与否,但事实并非如此。虞万里在解释国图本没有“至元丁亥”字样现象时,指出国图本是詹氏的宋末刻本。(14)
国图本现已被影印收录于《中华再造善本》,这为与上图残本比勘提供了便利。通过仔细检阅和比对,可以进一步坐实虞万里的观点。国图本最明显的特征是,书中“桓”“匡”“贞”“侦”“朗”“恒”“完”“抅”“慎”等字因避宋讳而皆缺笔。以卷二十第三十的下半叶为例,“桓”字出现两次,国图本缺笔而上图本则不然,且二者的字体存在明显差异,可知二者并非同版。
詹光祖是宋末元初人士,曾在南宋景定年间(1260-1264年)任武夷山紫阳书院山长。(15)因此我们可以确认,詹光祖在南宋末年于月崖书堂将《纲目》重刊,入元后,詹氏于至元二十四年再次重刊《纲目》,因而造成了现在分藏于国图和上图的两种詹氏月崖书堂刻本的情况。另外,至于台湾故宫藏本,虞万里认为与国图本是同一版。
在内容的编排上,国图所藏宋末詹氏刻本与真、李二人的温陵刻本相比,有一明显变化。前者卷首依次载有:《宋神宗御制资治通鉴序》《司马光资治通鉴进书表》《奖谕诏书》《与范梦德论修书帖》《资治通鉴目录序》《资治通鉴举要历序》《资治通鉴举要补遗序》《资治通鉴纲目序例》《资治通鉴纲目目录》。需要指出的是,其中的《纲目序例》实际上仅是朱熹作于乾道八年(1272)的一篇短序,而没有彰显《纲目》书法的《凡例》。换言之,詹氏宋刻本的特别之处在于,不仅未录《纲目凡例》和陈孔硕、李方子的后序,反而增添了一系列与司马光《通鉴》相关的文本。
《纲目》在流传过程中,被增入其他文本内容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以明初建安京兆刘宽裕刊本和清四库本为代表。前者将王幼学《纲目集览》、尹起莘《纲目发明》、汪克宽《纲目考异》散于正文相应内容之下,并在卷尾附有陈济《纲目集览正误》。(16)后者的卷首内容颇丰富,依次有:《清高宗御制诗》《书前提要》《朱子序例》《目录》《倪士毅凡例序》《凡例目录》《凡例》《王柏凡例后语》《文天祐凡例识语》《朱子手书》《李方子后序》《尹起莘发明序》《贺善书法序》《揭傒斯书法序》《刘友益书法凡例》《刘矩书法凡例后跋》《汪克宽考异凡例序》《考异凡例》《王幼学集览序例》《徐昭文考证序》《陈济集览正误序》《杨士奇集览正误序》《冯智舒质实序》《黄仲昭合注后序》《编集诸儒姓氏》。(17)
刘宽裕刊本和四库本的共同点在于,增加的文本均是以阐释、说明《纲目》为目的。与之不同的是,宋末詹氏刻本不但未收《纲目凡例》和陈、李后序,反而增入《宋神宗通鉴序》《通鉴进书表》等与《纲目》无关的文本。或许这是詹光祖重刊时的行为,又或许据以重刊的底本原就如此。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需要追问,为何在当时会出现内容如此编排的《纲目》,这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思想观念,在支配和左右着《纲目》面貌的呈现?
二、纳入“通鉴学”的《纲目》
宋末詹氏刻本的卷首涉及的著述依次是:《通鉴》《通鉴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纲目》。在讨论宋末詹氏刻本所蕴含的文化意涵之前,我们需要先分析这些文本作者创作时的阅读期许,抑或说作者对这些文本关联的理解,以及在当时文人的阅读世界中,这些文本是以何种关系而存在的。
司马光在纂修卷帙浩繁的《通鉴》过程中,已意识到读者面对内容宏富的《通鉴》,倦于披寻,因此又撰成《资治通鉴目录》三十卷。(18)《目录》并非是一般意义而言的检索之作,而是一部纲领性质的独立著作,其序载:
臣闻古之为史者,必先正其历以统万事,故谓之春秋……今用义叟气朔并闰,及采七政之变著于史者,置于上方。又编年之书,杂记众国之事,参差不齐。今仿司马迁年表,年经而国纬之,列于下方。又叙事之体太简,则首尾不可得详;太烦则义理相没而难知。今撮新书精要之语,散于期间,以为《目录》云。(19)
在这篇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司马光对此书特征的描述:其一,采用刘义叟新编历法,以显示清晰的时间线索;其二,仿司马迁年表,使叙事收一目了然之效;其三,详略得当,不没义理。司马光对此书的定位很明确,《目录》撮《通鉴》“精要之语”,提纲挈领,为读者提供端绪,是辅助《通鉴》阅读和理解的一种门径之作。然而司马光到了晚年,自己对《目录》的阅读感受和认知发生了变化,认为《目录》太简略,无首尾,因此更著八十卷《举要历》,以适厥中,可惜书未完稿。《举要历》虽未最终完成,但其性质与《目录》类似,同样是一部便于读者领略《通鉴》旨意的提纲举要之作。
也正是《举要历》未能成书,绍兴年间,胡安国循此轨迹,在《通鉴》《目录》等基础上,参以“《春秋》条例”,修成一百卷《举要补遗》。胡著已佚,胡寅在其父行状中透露,此书旨在“广司马公愿忠君父稽古图治之意”。(20)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司马光的《目录》《举要历》还是胡安国的《举要补遗》,三书的创作有一共同目的,即为读者提供纲领线索和要旨义理,以配合《通鉴》的阅读。
关于《纲目》与《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的联系,朱熹在自序中交待:
先正温国司马文正公受诏编集《资治通鉴》,既成,又撮其精要之语,别为《目录》三十卷,并上之。晚病本书太详,《目录》太简,更著《举要历》八十卷,以适厥中而未成也。绍兴初,故侍读南阳胡文定公始复因公遗稿,修成《举要补遗》若干卷,则其文愈约而事愈备矣。然往者得于其家而伏读之,犹窃自病记识之弗强,不能有以领其要而及其详也。故不自料,辄与同志因两公四书,别为义例,增损隐括,以就此编。(21)
继《目录》和《举要历》而作的《举要补遗》,虽已“文愈约而事愈备”,但仍不能使读者“领其要而及其详”,因此才需“别为义例,增损隐括”,编就《纲目》,以伸司马温公与胡文定公未竟之志。朱熹的夫子自道由论述编撰《纲目》的起因而谈及《纲目》与“两公四书”的关系,将《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纲目》塑造成前后相因之作。
虽然这种关系的表述很可能是朱熹纂修《纲目》的一种托辞。因为此序末尾,朱熹表达了自我期许,“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既举而监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显然如此高的定位,不可能仅仅是因循“两公四书”旧轨,而是隐藏了朱熹跳脱此藩篱而另立新说的企图。但“因两公四书”的表述在客观效果上却将读者引导为《纲目》是继《目录》等书而起的同类作品。
《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纲目》的作者,对各自的文本在辅助《通鉴》阅读层面的描述,深刻影响了在当时文人阅读世界中诸书关系的呈现。相比于朱熹的自序,南宋两位藏书家赵希弁和陈振孙在给《纲目》作解题时,通过节录和改编《纲目》序文的内容,建构了一条更为直截明了的线索。赵氏《读书附志》载:
(《纲目》),晦庵先生朱文公所编也。司马文正既为《资治通鉴》,又别为《目录》及《举要历》,胡文定复修《举要补遗》,朱文公因文正、文定两公四书,别为义例。(22)
陈氏《直斋书录解题》载:
(《纲目》)侍讲新安朱熹元晦撰。始司马公《通鉴》有《目录》、《举要历》,后胡给事安国康侯又修为《举要补遗》,朱晦翁因别为义例。(23)
赵、陈二人在各自的解题中都删去了朱熹关于《纲目》旨在“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的叙述,而单单截取“两公四书”与《纲目》关系的内容。如此一来,《纲目》就被纳入到《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的序列中,更确切地说,《纲目》同样是作为配合《通鉴》阅读,提供大纲线索和阐发义理旨意的形象而存在。
真德秀在给陈均《皇朝编年举要备要》所作的序中,对此脉络及《纲目》的地位有着清晰的归纳:
昔尝读朱文公《通鉴纲目》,叹其义理之精密。盖“纲”者,《春秋》书事之法也;而所谓“目”者,左氏备言之体也。自司马公《目录》、《举要》之作,至是始集大成观者。(24)
在真德秀的序文中,《纲目》被置于《目录》《举要历》同一知识序列中来表达,区别在于前者义理精密,是集大成而已。
《纲目》作为继《目录》等而来的集大成者,当时文人群体对其在阅读和理解《通鉴》方面的功用,也有着清晰的认识。《通鉴答问》一书中有“周威烈王”条和“屈平”条,分别载:
学者潜心司马公之编年,参以朱子之笔削,此穷理致治之要。明《春秋》之义,以读《通鉴》,其庶几矣。
若屈平四皓之削,扬雄、荀彧之见取,其于《春秋》惩劝之法,若有未尽者,此朱子《纲目》之书所为作也。太史公曰:“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余亦曰:“屈平虽忠,得朱子而心益著。”……朱子《纲目》所补有功于《通鉴》。(25)
《通鉴》在书写诸如屈原、扬雄、荀彧等人物时,并未体现《春秋》惩劝之法,而《纲目》正是在此关节处弥补了《通鉴》的不足。因此上引材料明确提出学者阅读或研习《通鉴》时,需参看《纲目》,先明了《春秋》之义,而后理解《通鉴》才能事半功倍。
宋理宗时期的文人林駉采用类书的方式编纂了一部名为《新笺决科古今源流至论》的科举考试用书。林氏的友人黄履翁不仅为此书作序,又仿其体例,续编了一部《别集》。《古今源流至论》和《别集》二书体式粗率,内容多抄录旧籍,间或参有评语。其中黄氏《别集》有“《治鉴纲目》”条,专论《纲目》褒贬之意。此条文的篇首抄录了朱熹自序,其间附有黄氏解说:
成先正未成之志,发遗书未发之蕴,此文公《纲目》之作,其有益于《治鉴》也不少……温公又谓:“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诫。”是其劝诫未著也,今监戒昭而几微著,其得褒贬之法乎。(26)
黄氏通过征引司马光之语,表达对《通鉴》的理解,认为《通鉴》的焦点在国家兴衰和生民休戚,而关于“劝诫之法”却未彰显,正因为如此,朱熹才作《纲目》,以“褒贬之法”,成温公“未成之志”,发《通鉴》“未发之蕴”。黄氏在随后的叙述中罗列了大量例子来对比《通鉴》与《纲目》,试图说明后者如何笔削和褒贬,并有功于前者。黄著作为科考用书,通过抄录旧文和点评的形式,将《纲目》塑造成配合《通鉴》阅读的著作。
此外,南宋有号为刘溪先生者,著有《本朝长编节要纲目》,魏了翁曾为之作序,可惜毁于兵火,仅剩残卷二帙。宝祐四年(1256)眉山人士杨道传和宋可传将此二卷交予宝佑元年(1253)的状元姚勉阅览,并托为作序。姚氏在序中说:
司马《通鉴》一书有节本、《举要历》,有袁氏《本末》,有朱夫子《纲目》。今此书之节要辞剪其浮,即司马《通鉴》之自节本也。此书之标题事举其要,即司马《通鉴》之《举要历》。类总其萃,年系其时,袁氏之《本末》也。挈提以纲,载纪以目,即朱夫子之《纲目》也。一书而诸体备焉,用心亦勤矣。(27)
上引材料中司马光的“自节本”即指《目录》。虽然姚氏旨在赞扬《本朝长编节要纲目》“一书而诸体备”的特征,但在论述中却以《通鉴》等书为参照。我们可以发现,《目录》《举要历》《本末》《纲目》均是围绕《通鉴》这一中心而衍生出来的“诸体”,这些“诸体”之于《通鉴》又分别代表了“节本”“事举其要”“类总其萃”“提纲挈领”。
相比于姚氏的序文,成书于景定年间的《建康志》对以《通鉴》为中心的知识体系的表述更为清晰。景定二年(1261)建康知府马祖光念及府学文籍之缺,上书朝廷以求国子监所藏书籍。当时朝廷应允了马氏之请,颁赐给建康府学大批图书,其中就包括监本《纲目》。而后马氏欲修《建康志》,命周应合为总纂。周氏《建康志》设有《文籍志》,以大纲细目的体例介绍府学所藏图书。如在“经书之目”下大书《周易》《尚书》《礼记》《春秋》等。其中《春秋》之下又有细注:监本《正经》监本《注》《左传》《谷梁传》《公羊正义》《伊川传》《胡氏传》等二十七种,除《春秋》本身外,其余都是阐发《春秋》经旨,辅助理解《春秋》之作。在此书写方式的表征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以《春秋》为中心的知识体系。与此书写方式类似,在“史书之目”中,《资治通鉴》大书为纲,其下细目依次有:监本、蜀本、建本、《外纪》《举要》、朱子《纲目》《纲目发明》《释文》《通历》《撮要》、袁氏《本末》。(28)可见,《举要》《纲目》等书之于《通鉴》就好比左氏、谷梁、公羊等传之于《春秋》,《通鉴》和《春秋》是各自知识体系中的核心。《纲目》只是以《通鉴》为中心的知识树下的分枝而已。
无独有偶,王应麟在其《玉海·艺文》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艺文门”的编年类中有《治平资治通鉴》条目,此目下又分列:《编年通志》《目录》《考异外纪》《举要历》《纪事本末》《纲目》。(29)虽然王氏在《纲目》后注释“见后”二字,以示《纲目》题解待后文详述,但其书写方式仍显示出《通鉴》是此知识体系的核心,而《目录》《举要历》《纲目》等仅是分属。
我们发现,在时人的观念中,《纲目》接续《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而作,为读者理解《通鉴》提供大纲义理,并与《目录》诸书,众星拱月,围绕《通鉴》,形成以后者为核心的知识体系,抑或说“通鉴学”。(30)这是在以往史学义理化的叙述中被遮蔽的《纲目》形象。由此我们就能理解,《纲目》的宋末詹氏刊本卷首为何会有涉及《通鉴》《目录》《举要历》《举要补遗》的文本。詹氏宋刻本以此形式呈现,显然是受到了《纲目》被纳入“通鉴学”的观念影响。
三、《纲目》形象的演进与地位的确立
《纲目》被归类于“通鉴学”,其背后关涉的是,《纲目》如何被当时的史学体系所接纳的问题,尤其是与《通鉴》的关系。《纲目》的接受过程,不是如“加法”般的简单结合,我们会发现,作为原有史学体系中的要素,并与《纲目》有密切关联的《通鉴》,深刻地影响了《纲目》的形象塑造与认知构建。
如,嘉定八年(1215),岳柯购得陈瓘《通鉴节要》十五册真迹。在此书评论中,岳氏曰:“鲁麟获而编年之法废,历二千岁,有司马氏研精覃思,爰作《通志》(即指《通鉴》)。”(31)又如,楼钥因在庆元党禁中为朱熹辩护而罢官,党禁结束后,复起为官。在一次讲筵中,楼氏认为,“自古史法皆以编年,《春秋》是也。自司马迁《史记》创为纪传之体,无复编年之作”,后虽有荀悦、袁宏之书,但又不显,直到司马温公《通鉴》始复编年史法。(32)
南宋成都秀士李流谦,以文词显名,李氏在其读书札记中表述得更为详细:
文章虽有义理,苟无纲纪条贯,终不免错杂庞乱……何谓纲纪条贯,《易》、《诗》、《书》、《春秋》是也。失圣经不刊之旨,错杂庞乱者,自司马迁始,后世踵讹习陋,莫之能改。司马温公复《春秋》编年之法,井井贯贯,正群史之纲纪,削群史之冗长,统之有宗,会之有元,不重出,不互见,不参不紊,提纲挈领,而众目襟幅,昭布森列,一代之始终,治乱安危,一君之得失美恶,群臣之邪正,是非民俗,风化之醇疵厚薄,卷帙既终,不必互相参考,历历有章,麟经之后,无出其右者。(33)
李氏认为“纲纪条贯”是《春秋》等圣经树立的不刊之旨,但后世因袭纪传之体,踵讹习陋,司马温公所作《通鉴》,井井贯贯,正纲纪、削冗长,是复《春秋》编年之法。也正是得益于这样的体例,诸如王朝更迭、治乱安危、君王得失、群臣邪正、民俗风化等,在《通鉴》中才得以昭布森列,历历有章。李氏对于回归圣经旨意的《通鉴》,不吝笔墨,冠以“麟经之后无出其右者”的美名。
类似李氏的评论,与真德秀交好的文人刘炎在《迩言》中也谈到:
或问:“近世史学孰优?”曰:“《通鉴》,历代之纲目,诸史之会要。编年本《春秋》之意,纪事概之左氏之文。秦汉以来作者弗可及矣,不特优于近世而已也。”
或曰:“纪传之体与编年孰是?”曰:“文人爱奇则嗜纪传,史氏尚法则优编年。必有作者知所先矣。”(34)
在刘氏看来,编年优于纪传,而《通鉴》行编年之法正是本《春秋》之意,《通鉴》不仅是唐宋史学中的第一等作品,甚至秦汉以来都没有可与之媲美者。
刘咸炘就曾指出,宋世学人论史囿于编年。(35)从上揭诸材料中,可以发现,编年为《春秋》所行之法,是导致当时尊编年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通鉴》恰恰回归了宋儒认为已废坠千年的《春秋》编年之法的轨道。这种复兴圣人古法的功业,也使得《通鉴》获得诸如“麟经之后,无出其右者”“秦汉以来作者弗可及”等美誉。南宋文人高似孙认为,《通鉴》虽具有考订详实、信而有征的优点,然时人对《通鉴》关注多聚焦于编年。孙氏感慨:“今学者观《通鉴》往往以为编年之法。”(36)在当时较为普遍的观念里,《通鉴》以重振编年的功业得以侧位《春秋》之旁。
《纲目》作为朱熹及其门人据《通鉴》内容的改编之作,其在史学脉络中的定位,显然无法回避与《通鉴》的关系。《纲目》的温陵刻本成书后,朱门弟子陈孔硕和李方子先后为之作后序,陈、李二文不仅仅是向读者介绍《纲目》相关信息,实际上也是对《纲目》形象和认知的初次建构。
陈孔硕后序开篇即向读者交代《纲目》与《通鉴》的关系。陈氏认为司马温公或因一时不察,又或因袭旧史导致《通鉴》在诸如“四皓定太子事”“帝曹魏”“书吕武称制事”等处,与《春秋》之法弗合。针对《通鉴》此类问题,朱文公在前辈巨儒辨明书法的基础上,断以《春秋》之法,成《纲目》一书,使后世能得以参详。陈氏明确将《纲目》定位为“羽翼《通鉴》而补其所未及”。(37)在陈氏的表述中,我们能看到《通鉴》与《纲目》在其知识体系中的主次地位。
在随后的叙述中,陈氏转而说明《通鉴》为何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陈氏指出,在鲁国旧史的基础上,孔子以笔削之法裁断事实,树立了以编年体形式著史的典范。但自太史公改编年为纪传,后世史家可以系年而不复用,致使“纪事无统,条贯繁紊”。陈氏认为这一状况“历数千年而不知改”,而司马温公以编年体所作的《通鉴》,扭转了这一困局。(38)
陈孔硕为《纲目》作后序是受真德秀所托,时间在嘉定十二年(1219)夏。此后,真德秀“易帅江右”,临行前上书朝廷,请求将《纲目》书板交予国子监,以给四方之求。不久,朝廷答应了真氏的诉求。(39)真氏“以给四方之求”的言外之意,在于试图借助国子监将《纲目》广行于世。在书板交付国子监之际,当年的冬十月,李方子又另作一篇后序。
真德秀和李方子二人共同刊印《纲目》。书成后,委托朱门陈孔硕作后序一事,虽是经真氏之口,但显然此事是真、李二人都认可之下的决定。吊诡的是,李氏在温陵刻本完成之初,并没有毛遂自荐,亲为《纲目》作后序,却在已有陈氏后序的情况下,于《纲目》书板即将上呈国子监之时,赶制了另一篇后序。李氏自称是真氏令自己“书其所为刻之故”,但纵观李氏后序,刊刻《纲目》一事不及全文的四分之一,显然“书其所为刻之故”仅仅是一种托辞,或者说仅仅是原因之一。
除“书其所为刻之故”部分外,李氏后序针对陈文而发的痕迹很明显。与陈文一致,李氏同样没有回避《通鉴》之于编年体史书复兴的功绩,认为司马温公超然远览,作《通鉴》一书,始复《春秋》编年之法,其功甚伟。(40)陈、李二文最大的差异在于,在表述《通鉴》与《纲目》关系时,李氏并没有因为《通鉴》的这种地位,而与陈文一样将《纲目》描述成羽翼《通鉴》之作。相反,李氏从解构《春秋》入手,来构建《纲目》的形象,重新确认其在史学脉络中的定位。
李氏认为《春秋》的名称、编年、策书,分别是鲁史的旧名、旧制、旧文,属于因袭。《春秋》之“作”在于“义”,即本天道正人事、本王道正伯图、严君臣、辨内外、惩恶劝善等。也正是由于孔子所作之义,原本作为鲁史的《春秋》才能被视为经书。在李氏巧妙的解构下,“麟经绝笔”也就不仅意味着编年古法的废坠,更重要的是《春秋》义法湮没不闻。而《通鉴》复兴的仅是前者。朱子作《纲目》,如“帝曹魏、寇蜀汉;帝朱梁、寇河东;系武后、黜中宗;屈原、四皓之见削;扬雄、荀彧之见取”等关涉大经大法的关节,尽合《春秋》劝惩之法。(41)在李氏看来,《纲目》是“振麟经之坠绪”,而不是如陈氏所言羽翼《通鉴》。
李氏通过解构《春秋》,不仅为《纲目》找到了在史学发展脉络中的合理位置,同时也回答了《通鉴》与《纲目》的关系。二者之于《春秋》所树立的史学典范而言,前者的功绩在于回归编年,后者在于复兴义法。《纲目》在李氏的笔下,不再是因《通鉴》而作,而是上承《春秋》,并“垂懿范于将来”。
由此可见,李氏作后序固然一方面是补充交待《纲目》刊刻的缘由与过程,但更为重要的是,之前陈氏塑造的《纲目》形象与定位显然无法满足李氏的期望,因此李文又是为针对陈文而发。在《纲目》刊布于世后,类若李氏对《纲目》的描述,也不乏其例。如,在宋理宗时程试策论之书《群书会元截江网》“诸史”门载:
自麟经绝笔,史法之褒贬不明久矣。至紫阳朱夫子出,始取温公之《通鉴》而为《纲目》一书,则规圆矩方,绳直准正,始一仿乎《春秋》……吾始知《纲目》一书皆文公史笔之追圣经者也。(42)
又如,罗大经的《鹤林玉露》“莽大夫”条载:
司马温公、王荆公、曾南丰最推尊扬雄,以为不在孟轲下。至温公作《通鉴纲目》乃始正其附王莽之罪,书莽大夫扬雄死……文公此笔与《春秋》争光。(43)
再有,王柏评价《纲目》时,称其为“精明核畅,发挥本旨,羽翼麟经”。(44)
我们可以看到,陈孔硕与李方子的分歧,不仅是发生在《纲目》刊行之初的个案,而是整个南宋时期《纲目》接受情况的一个缩影。《纲目》刊行后,实际上主要并存着两种对《纲目》的定位和认知,一种认为《纲目》是羽翼《通鉴》,另一则主张《纲目》比拟《春秋》。至宋元鼎革之际,《纲目》的这两种形象,被进一步选择和过滤。学界以往认为这一时期《纲目》地位的提升得益于理学官学化、官方推崇等因素,(45)这固然是恰当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当时正统论的讨论所产生的影响。
宋末元初,涌现了诸如胡一桂《十七史纂古今通要》、陈著《历代纪统》、郑思肖《古今正统大论》、朱右《历代季统要览》、杨维桢《三史正统辨》等众多为南宋存正统的著述。这些著述的理论基础,几乎无一不推本《纲目》的正统论。(46)《纲目》作为“通鉴学”下的区区一目类,在由宋入元的士人为故国争正统的话语斗争中,显然已不合时宜,《纲目》的地位及其与《通鉴》的关系都需要重新确认。
宋遗民林景熙在为彰显蜀汉正统的《季汉正义》一书作序时强调:“《通鉴》,《鲁史》也;《纲目》,《春秋》也。”(47)同样经历宋元更迭的戴表元在《题王希圣续汉春秋后》一文中说:
始余考论古今统系,于周汉绝续之交,三国南北朝五代离合之际,未尝不反复疑之也。乃至于今承学之士,皆能黜魏、远吴、尊蜀而进之,则以子朱子《通鉴纲目》之作,有补司马公之未及焉……《通鉴》之事,弘于《鲁史》;《纲目》之心,俭于《春秋》。(48)
戴氏虽然指出朱子《纲目》补司马公之未及,但显然已不是将《纲目》纳入“通鉴学”的观念,戴氏进而强调《通鉴》与《纲目》的关系类似《鲁史》与《春秋》。
曾任元修辽、金、宋三史总裁官的揭傒斯在《通鉴纲目书法序》中表达了与戴表元相似的看法:
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以为万世之法。朱子因司马氏《通鉴》作《纲目》,以正百王之统……朱子犹不敢言《春秋》,然《纲目》之作非深得圣人之旨者不能也。故朱子不言《春秋》。而知《春秋》者莫如朱子……曹氏亲受汉禅,威加中国,率不能夺诸葛孔明汉贼之分。元魏据有中国,行政施化,率不能绝区区江左之晋而继之……此《纲目》不得不继《春秋》而作。(49)
从《纲目》之于《通鉴》,犹如《春秋》之于鲁史的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到,此次重新定位《纲目》,涉及到对原有体系中相关要素的调整和解释。《通鉴》被视作《鲁史》,说明《通鉴》在原有谱系中的地位被进一步消解,而原先仅次于《春秋》的位置,完全被《纲目》所取代。
入元后,《纲目》被纳入“通鉴学”的表征,便难寻踪迹。这种变化说明在宋元之际,关于《纲目》的认知经过了一次筛选,《纲目》的“通鉴学”分支形象被遗弃,而《纲目》比拟《春秋》的认知则被强化。与此同时,仿作、阐释类著述在此阶段大量出现,形成了以《纲目》为中心的知识体系。正如揭傒斯所言,当时论说《纲目》者,有数十家之多。(50)如果说围绕《通鉴》而产生的知识体系被称作“通鉴学”的话,那么,至此《纲目》不但摆脱了“通鉴学”的桎梏,并诞生了以其为核心的“纲目学”。(51)此后,《纲目》的地位与影响远迈《通鉴》之上,(52)有所谓“《春秋》后第一书”(53)的赞誉。
四、结语
两宋时期史学的义理转向对传统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往学界基本认为朱子《纲目》的出现代表了史学义理化的完成,《纲目》也无疑扮演了典范性的角色。若从义理化史学本身体例、书法等完善程度的角度来讲,这一观点显然是恰当的。但它却忽略了冠于《纲目》之前的,诸如圭臬、经典等具有权力意味的社会化概念,往往是在印刷、阅读、传播、接受等知识的再生产过程中得到建构的。
我们看到,南宋时,《纲目》刊布后,一方面被纳入“通鉴学”体系,以羽翼《通鉴》而存在。这种形象的塑造,并没有触动时人观念中原有史学系谱内的秩序。《通鉴》仍因中兴编年而尊享仅次于《春秋》的地位。另一方面,《纲目》又被认为复兴了《春秋》劝惩之法,几与《春秋》争辉。此类认知建构,已隐然有《纲目》取代《通鉴》原有地位之势。这两种并存的认知,说明当时对《纲目》的定位还处于游移状态。之后,经历宋末元初正统论的讨论,《纲目》的形象被进一步选择,其中《纲目》归于“通鉴学”的认知逐渐被过滤。史学系谱内的秩序也得到一次较大的变动。《通鉴》被视为鲁国旧史,《纲目》则贵为拟《春秋》的“史中经”,此后仿从、阐释《纲目》,蔚然成风,逐渐形成“纲目学”。
注释:
①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吕谦举:《宋代史学的义理观念》,杜维运、黄进兴编:《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第1册,台北:华世出版社,1976年,第402~415页;刘复生:《说北宋中期儒学嬗变与史学的变化》,《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2期;刘连开:《理学和两宋史学的趋向》,《史学史研究》1995年第1期;钱茂伟:《关于理学化史学的一些思考》,《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罗炳良:《宋代义理史学再评价》,邓小南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2008)》,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04~519页;汤勤福:《义理史学发微》,《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1期;曹宇峰:《南宋义理史学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等。最近有学者采用诠释学的视角,探讨义理史学中史家对事实的重建与阐释,参见曹鹏程:《历史事实的重建与诠释:宋代义理史学再认识》,《史学月刊》2014年第12期。
②参见邓志峰:《义法史学与中唐新史学运动》,《复旦学报》2004年第6期;汤勤福:《义理史学发微》,《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1期。
③William St.Clair,The Reading Nation in the Romantic Perio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1~18.关于此书的介绍可参阅李仁渊:《阅读史的课题与观点:实践、过程、效应》,《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39~242页。
④关于这两者的研究取径可分别参阅张仲民:《从书籍史到阅读史——关于晚清书籍史/阅读史研究的若干思考》,《史林》2007年第5期;[英]彼得·伯克:《知识社会史:从古腾堡到狄德罗》,卢建荣、贾士蘅译,麦田出版社,2003年。
⑤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69《西山真文公行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267页。
⑥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34《题李果斋所书郑伯元诗后》,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619页。
⑦李方子:《李方子后序》,《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下,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89册,第29页。
⑧陈孔硕:《宋温陵刻本资治通鉴纲目后语》,《朱子全书》第11册附录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500~3501页。
⑨李方子:《李方子后序》,《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第30页上。
⑩赵希弁:《读书附志》,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110页。
(11)关于台湾故宫藏本信息,参阅虞万里:《黑城文书〈资治通鉴纲目〉残叶考释》,《欧亚学刊》2005年第7辑。
(12)严文儒亦认为国图本与上图本同样是元至元二十四年刻本。严文儒:《〈通鉴纲目〉宋元版本考》,《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13)李致忠:《昌平集》卷七“元詹光祖月崖书堂刻本”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15~416页。
(14)虞万里:《黑城文书〈资治通鉴纲目〉残叶考释》,《欧亚学刊》2005年总第7辑。
(15)参见瞿冕良:《中国古籍版刻辞典》“月厓书堂”条,齐鲁书社,1999年,第70页。
(16)关于刘宽裕刊本信息,可参严文儒:《〈资治通鉴纲目〉明代刻本考详》,《古籍研究》2001年第1期。
(17)参见《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第1~49页。
(18)司马光:《资治通鉴》第20册附录《进书表》,中华书局,1956年,第9607页。
(19)司马光:《资治通鉴目录》卷1《序》,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页。
(20)胡寅撰,容肇祖点校:《斐然集》卷25《先公行状》,中华书局,1993年,第560页。
(21)朱熹:《朱子序例》,《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第3页。
(22)赵希弁:《读书附志》,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第1110页。
(23)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4“编年类《通鉴纲目》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18页。
(24)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27《皇朝编年举要备要序》,第465页。
(25)王应麟:《通鉴答问》卷1“周威烈王”条、卷2“屈平”条,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第619、638页。
(26)黄履翁:《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1《治鉴纲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2册,第509~510页。
(27)姚勉著,曹诣珍、陈伟文校点:《姚勉集》卷38《本朝长编节要纲目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36页。
(28)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33《文籍志一》,《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江苏一”,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1233~1235页。
(29)王应麟:《玉海》卷47《艺文》“治平资治通鉴”条,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897页。
(30)此处借用近人张须提出“通鉴学”概念来形容这一知识体系。张氏认为除《通鉴》本身之外,“通鉴学”包含“枝属”和“后继”。前者是温公自为之书,或本与《通鉴》相辅而行,或其作意与《通鉴》相近,如《通鉴考异》《通鉴释例》等。后者又包括“继承”与“改革”。凡自搜史料,而应用《通鉴》义例,赓续成书,衍其家者,属于继承者,如《通鉴外纪》《续资治通鉴长编》等;而自定义例,别张一军,遂成专门者,此属于改革者,如《通鉴纪事本末》《资治通鉴纲目》等。张须:《通鉴学》,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9页。
(31)岳柯:《宝真斋书法赞》卷十八,中华书局,1985年,第263页。
(32)楼钥:《楼钥集》卷二十四《讲筵论资治通鉴》,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55页。
(33)李流谦:《澹斋集》卷十八《得通鉴一纲目一发明管见各一欢忭而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3册,第758页。
(34)刘炎:《迩言》卷十“经籍”,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3册,第544~545页。
(35)刘咸炘:《刘咸炘学术论集·史学编》(下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28页。
(36)高似孙著,左洪涛校注:《高似孙〈纬略〉校注》卷12“《通鉴》”条,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46页。
(37)(38)陈孔硕:《宋温陵刻本资治通鉴纲目后语》,《朱子全书》第11册附录二,第3500页。
(39)(40)李方子:《李方子后序》,《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第29、28页。
(41)李方子:《李方子后序》,《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卷首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9册,第28~29页。
(42)佚名:《群书会元截江网》卷29《诸史》“时政”条,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34册,第428~429页。
(43)罗大经:《鹤林玉露》丙集卷6“莽大夫”,中华书局,2008年,第340页。
(44)王柏:《鲁斋集》卷四《续国语序》,中华书局,1985年,第60页。
(45)参阅汤勤福:《义理史学发微》,《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1期。
(46)关于《纲目》对元代正统论的影响,可参阅江湄:《元代“正统”之辨与史学思想》,《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王建美:《朱熹理学与元初的正统论》,《史学史研究》2006年第2期。
(47)林景熙:《霁山集》卷5《季汉正义序》,中华书局,1960年,第131页。
(48)戴表元著,陈晓冬、黄天美点校:《戴表元集》上册《剡源集》卷19《题王希圣续汉春秋后》,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94页。
(49)(50)揭傒斯:《揭傒斯全集》文集卷3《通鉴纲目书法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11~312页。
(51)葛兆光曾指出从“通鉴学”到“纲目学”的现象。葛兆光:《从〈通鉴〉到〈纲目〉——宋代通鉴学之一脉》,《扬州师院学报》1992年第3期。
(52)乔治忠:《中国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03页。
(53)全祖望撰,朱铸禹汇校集注:《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中),《鲒埼亭集外编》卷34《书朱子〈纲目〉后》,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435页。
(本文原载于《人文杂志》2017年第4期)